在早期的歲月裡,大部分的男女從相識到結為夫妻,中間都少了戀愛的過程,頂多是相個親對看一下,終身大事就成為定局了,男女交往的機會都很少,更不用說是堂而皇之的談戀愛。這個憑媒妁之言做為結婚媒介的時代,年輕男女到了適婚年齡想結婚,就得靠別人的牽線,以前把男女牽上姻緣線稱之為替人-做親情,把男方去女方相親稱之為「去看親情」,而把替人家提親則叫做「講親情」或「報親情」。

        親情在台語中是親戚的意思,做親情就是撮和親事,讓男女結為夫婦,同時讓兩家成為親家的意思,事實上有很多的親戚關係都是因為嫁娶關係才成立的,所以把替人撮合姻緣稱為做親情,可以說是十分貼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做親情,在早年的台灣社會有時是專業媒人處理,但也有一些是業餘性偶一為之的,比如說親朋好友聚在一起,店仔頭或是廟埕邊談天說地之餘,偶而看到或是提到某家有子或有女已長大成人了,於是一時靈機觸動,想為她們物色對象,幫她們做個親情,像這些都是一時性起順便為人牽線。當然也有的是家裡的孩子或女兒老大不小了,該結婚而還找不到對象,為人父母的心理也會急,因此會托親朋好友幫他們留意一下,要人家有機會幫他們牽一下「豬皮仔」,所謂豬皮仔就是指那種剛長大的豬仔,牽豬皮仔亦即是配姻緣找對象的意思,粗俗的話語裡頭,自有一種質樸親切而謙抑的鄉土趣味在。當然所托的一般都是在庄里中比較活躍經常在村頭村尾走動的人,所以有時候有一些在從事「牽勾仔」行業的人,往往也會兼替人家作親情,牽勾仔就是現代所謂從事土地仲介買賣的行業,因為他們利用介紹土地買賣的方便,對於誰家有兒有女該娶該嫁或適婚適姻,都有比別人多的資訊,因此在從事土地仲介之餘,同時幫人家作親情,一方面可以賺取媒人禮,一方面還是造功德,因此何樂而不為呢?

        時代進步社會開放之後,自由戀愛風氣日盛,男女大部分都是交往一段時間之後,找個人做一下「便媒人」就行了,但是有一些生性內向的男女,還是需要人家幫他們做親情,而大部分的人一般也都樂於成人之美,所以做親情的事,似乎也就不完全是屬於媒人婆的專利。

參考資料:台原出版社-婚嫁的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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